一、農業企業工作組
政策建議1—— 制定金磚國家間合作議程,以保障糧食安全并促進可持續農業發展。
1.1—— 制定金磚國家物流和倉儲基礎設施投資合作計劃,整合智能技術以減少收獲后損失并促進糧食分銷。
1.2—— 建立糧食安全綜合監管框架,旨在協調金磚國家間的衛生和植物衛生標準。
政策建議2——建立金磚國家再生農業與退化土地恢復計劃。
2.1——建立專門的環境信貸市場,為金磚國家的再生農業實踐和生態系統恢復提供資金支持。
2.2—— 為農民(尤其是中小型農場主)提供財政支持,助力其向再生農業轉型,推廣金磚國家標識并統一環境標準。
二、航空業工作組
政策建議1—— 增加金磚國家之間的空中航線。
1.1—— 為金磚國家制定《多邊航空服務協定》(MASA)。
1.2—— 通過簡化簽證程序促進金磚國家企業界之間的交流,特別是針對商務旅客。
政策建議2—— 利用可持續航空燃料(SAF)減少航空業的碳排放。
2.1—— 通過交流應用公共政策方面的最佳實踐,推動金磚國家增加可持續航空燃料的產量。
2.2—— 制定針對航空公司和機場的稅收激勵政策,以降低可持續航空燃料的采購成本,并建設合適的可持續航空燃料儲存和分銷基礎設施。
三、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工作組
政策建議1—— 促進個人和企業在數字經濟中的包容性經濟發展。
1.1—— 大力投資數字基礎設施和多元連接平臺,以滿足日益增長的數據流量需求和創新技術應用需求,惠及偏遠地區和服務不足地區。
1.2—— 建立專門用于數據共享和抵御網絡攻擊的國家支持體系,負責開發針對中小微企業的特定行業工具包,并提供技術援助和實施指導。
政策建議2—— 通過培育公私合作伙伴關系以加速數字化和人工智能應用,合作建立數字經濟中的信任與治理機制。
2.1—— 促進各國政府合作,通過安全渠道加快金磚國家間的數字貿易,為海關和物流流程提供便利。
2.2—— 鼓勵公私合作伙伴關系,在對社會影響重大的公共服務領域(如醫療、教育和農業)加速數字化進程和可擴展技術解決方案(包括人工智能應用)的部署。
四、能源、綠色經濟與氣候工作組
政策建議1—— 加快金磚國家可再生能源的應用,推動清潔能源轉型。
1.1—— 金磚國家制定協調戰略,擴大清潔能源基礎設施的生產規模,包括在研發創新和可持續供應鏈方面的聯合投資。
1.2—— 為所有清潔能源制定統一的監管框架,統一金磚國家的可持續性標準、混合指令和認證流程。
政策建議2—— 通過提高資源效率、將可再生能源和可持續實踐融入工業及城市發展,促進循環經濟的應用。
2.1—— 制定一套統一的政策和監管指南,使金磚國家的循環經濟實踐標準化。
2.2—— 通過提供財政激勵、綠色信貸渠道、研發創新以及可持續技術的開發,促進循環解決方案和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創新與投資。
五、 金融服務工作組
政策建議1—— 通過創新和包容性政策改革擴大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,從而強化金磚國家金融生態系統。
1.1—— 拓寬中小企業獲得發展融資和貿易融資的渠道。
1.2—— 推動數字金融創新和監管包容性。
政策建議2—— 促進金磚國家可持續金融工具的拓展。
2.1—— 統一可持續金融工具的分類和標準,同時應使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和貸款具備互操作性和一致性,以加強監管協調、促進跨境投資、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并增強市場信心。
2.2—— 通過完善風險緩釋機制和標準化框架,在金磚國家開發和推廣綠色金融工具,為氣候行動和可持續發展動員長期的私人和公共資本。
六、基礎設施、交通和物流工作組
政策建議1—— 改善金磚國家間的物流連通性,以刺激貿易增長和經濟發展。
1.1—— 由 BBC 秘書處和相關政府部門成立聯合工作組,確定新物流路線基礎設施的建設規劃。
1.2—— 相關各國政府應持續開展工作,基于金磚國家輪值主席國期間進行的具體貨運和 / 或客運需求研究,規劃并維護物流路線,提升金磚國家間的連通性。
政策建議2—— 與新開發銀行(NDB)及其他機構合作,為基礎設施項目提供融資便利。
2.1—— 在新開發銀行內設立面向基礎設施領域私營企業的專項基金。
2.2—— 在新開發銀行內為低碳排放項目建立融資快速審批流程。
七、制造業工作組
政策建議1—— 通過采用循環經濟原則和脫碳技術,加快金磚國家產業鏈的綠色轉型。
1.1—— 建立金磚國家可持續制造業發展合作框架,利用專門的金融機制和統一的監管標準,加快向可再生能源和氣候適應性基礎設施的轉型。
1.2—— 通過戰略協作和知識共享,加快金磚國家對綠色技術的采用與開發。
政策建議2—— 加強金磚國家企業間的技術合作,以推動創新、加速制造業現代化,并確保關鍵技術的公平獲取。
2.1—— 通過戰略性協商達成的知識產權協議和合作研究資金支持,保障技術進步并增強自主性。
2.2—— 通過大力發展數字基礎設施和有針對性的數字應用項目,強化金磚國家的數字經濟,特別是中小型企業的數字經濟。
八、技能開發、應用技術與創新工作組
政策建議1—— 擴大高科技和綠色轉型領域的再技能培訓計劃,以支持勞動力適應未來所需技能。
1.1—— 通過職業技術教育與培訓(TVET)、高等教育體系及生產部門之間的合作,擴大能力建設舉措并鞏固培訓基礎,提升勞動力在高科技和綠色轉型領域的技能。
1.2—— 制定融資機制,大規模推行工人再技能和技能提升計劃,并改善教育技術基礎設施。
政策建議2—— 促進企業與政府在職業技術教育與培訓、高等教育及就業能力議程方面的合作,重點關注新興領域和高科技領域的技能培養。
2.1—— 通過促進產業界與學術機構之間的合作,加強應用研究項目,重點關注高科技和新興領域。
2.2—— 將職業技術教育與培訓、高等教育體系及經濟部門聯合起來,完善勞動力政策的制定,使其以就業能力和工人的跨部門重新配置為導向。
九、貿易和投資工作組
政策建議1—— 通過監管合作和貿易流程數字化,減少金磚國家間的貿易壁壘。
1.1—— 推動金磚國家間的監管合作,通過協調非關稅措施、加強監管趨同、促進可持續貿易,減少不必要的貿易壁壘,這符合國際承諾,并有助于振興多邊貿易體系。
1.2—— 推進金磚國家貿易流程的數字化,以提高效率、降低成本,并為無縫跨境交易提供便利。
政策建議2—— 為金磚國家間的投資和成果轉讓提供便利。
2.1—— 推動投資協定的談判與通過。
2.2—— 通過確保利潤順利匯回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、促進技術和能力建設合作、推動監管趨同,營造穩定透明的投資環境,為金磚國家間的外國直接投資和商業成果轉讓提供便利。